可能受到英國法治歷史人物Thomas More 的感召,也可能覺得卸任後壓力消除、而且升歸英國司法天界,馬道立大法官終於在文明的層次俯評特區的「法治」現狀。
由學英語角度,「奇怪」(Strange ) 這個形容詞本來很溫和,用Bizarre比較貼切,或者英國有教養的人士私下交談,更可坦率一些,叫做Preposterous。但馬道立要顧及身份,他不可以公開這樣講,所以用回Strange 這個字,譯為中文時,對某些人的自尊心傷害較少。
正如英女皇不久前與一名報稱曾接待過某些外國元首的女警交談時的反應:Bad luck。
英式英文始終與美式不同。